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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公告(2023)皖0303执恢105号申请执行人朱永军与被执行人马玉祥、马亚伟、马玉龙民间借贷纠纷
作者:曹根超  发布时间:2023-09-28 08:23:16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皖0303执恢105号

马玉祥、马亚伟、马玉龙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朱永军与被执行人马玉祥、马亚伟、马玉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蚌山民一初字第0110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20232月10日依法立案,案件经本院强制执行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终结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蚌山民一初字第01107号民事调解书本次强制执行程序。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0303执恢105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九月二十五日

 

 

 

承办人:王磊      联系电话:0552-3713527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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