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303破11号
本院根据玉环市通明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8月1日裁定受理安徽星展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3年9月28日指定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为安徽星展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安徽星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0月30日前向安徽星展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龙腾路460号绿地珠峰B座28层,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33000,联系人:刘建辉,电话1300408097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星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徽星展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1月8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2号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因场地限制,每位债权人仅限一名代表参与会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