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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五河县益足堂休闲会所、张娜)
  发布时间:2023-10-07 23:42:52 打印 字号: |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五河县益足堂休闲会所、张娜)


五河县益足堂休闲会所、张娜: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与被告五河县益足堂休闲会所、张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3)皖0303民初3656号判决。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在上诉期内向法院提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

 

联系电话:0552-3713525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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