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303民初5038号
刘勇:
本院受理康灯国诉被告刘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503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史秀峰、邓育青收
电话:0552—371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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