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正茂、杨小艳:
本院受理原告绿地集团蚌埠新源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4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552—3713177
梅正茂、杨小艳:
本院受理原告绿地集团蚌埠新源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4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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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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