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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  告(海皖珠)
作者: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5 19:00:56 打印 字号: | |

安徽海皖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波与被告沈跃、安徽海皖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03民初46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朱瑨晗0552-3713001


 

责任编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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