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延辉)
  发布时间:2023-10-25 17:59:35 打印 字号: |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延辉: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汇通)与被告张延辉小额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0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回函请寄: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罗珊(收)

电话:0552—3713237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