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延辉: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汇通)与被告张延辉小额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回函请寄: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罗珊(收)
电话:0552—3713237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延辉: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汇通)与被告张延辉小额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回函请寄: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罗珊(收)
电话:0552—371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