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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08:39:04 打印 字号: | |

2023)皖0303民初5000

 

周奇

本院受理原告孙娟被告周奇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50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十月三十一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

史秀峰、邓育青

电话:0552—3713031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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