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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常波)
  发布时间:2023-10-31 18:06:01 打印 字号: | |

常波:

本院受理原告吕少提被告常波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了解你的下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6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起诉状摘要: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款项60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5078元(以人民币60000元为基数,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2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4月26日);

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0552-3713080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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