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303民初2366号
史正群、史保红、杨付会:
本院受理原告崔金连与被告史正群、史保红、杨付会、程雪、程炳长、张欣月、张如飞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23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史秀峰、邓育青收
电话:0552—37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