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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作者:许富宝  发布时间:2023-11-03 16:14:27 打印 字号: | |

安徽中胜铭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邢占胜、谢芳

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山支行与安徽中胜铭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邢占胜、谢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山支行申请于2023年9月25日依法委托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对被执行人邢占胜名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解放北路980号通成国贸广场C-3i2802、2803、2804、2805、2806、2807、2808、2809、2810、2811-12【产权证号:2014005094、2014005073、2014005095、2014005101、2014005076、2014005088、2014005084、2014005081、2014005078、2014005090】十套房产进行评估。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书;2.网络询价报告(平均总价分别为:207282元、207282元、207282元、207282元、207282元、237979元、207282元、207282元、207282元、426337元);3.(2023)皖0303执恢50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拍卖上述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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