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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7:57:16 打印 字号: | |

2023)皖0303民初4681

 

安徽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友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第六分公司被告安徽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洪军、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殷晓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限你于2023年1269:00至本院选取鉴定机构,逾期视为你放弃选取鉴定机构的权利,我院将依法选取鉴定机构。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十一月三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

朱雅雯

电话:0552—3713539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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