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凤阳超凡装饰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高达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皖0303民初4736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准许原告蚌埠市高达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蚌埠市高达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方式:0552-3713080(张)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凤阳超凡装饰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高达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皖0303民初4736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准许原告蚌埠市高达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蚌埠市高达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方式:0552-371308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