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
本院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申请执行王涛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皖0303执317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03执317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王涛的住房公积金35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公告单位: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磊
电话: 0552-3713383
邮寄样报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王磊收
邮政编码:2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