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皖0303执恢480号
蚌埠志强粮油有限公告、安徽前线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蚌埠志强粮油有限公司、安徽前线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皖0303民初251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9月6日依法立案,案件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303执恢480号执行裁定书、(2022)皖0303执恢480号失信决定书、(2022)皖0303执恢480号限制消费令、(2022)皖0303执恢480号之一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