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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蚌埠健桥康复医院)
作者:曹根超  发布时间:2023-11-27 16:31:46 打印 字号: | |

2023)皖0303执1659

蚌埠健桥康复医院

关于申请执行人葛林葛继英与被执行人蚌埠健桥康复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皖0303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6月6日依法立案案件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03执1659号失信决定2023)皖0303执1659号限制消费令、2023)皖0303执1659号执行裁定书、2023)皖0303执165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3)皖0303执1659号之二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自本公告之起三十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曹法官

联系电话:0552-3713527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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