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刘心乐在乡间调解了一起村民间的土地纠纷,成功化解了矛盾,维护了乡村和谐秩序。
据了解,此次纠纷源于两村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长期以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对于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存在分歧,导致矛盾升级。应村委会的要求,法院及时开启了村居微法庭,刘心乐法官决定亲自下乡调解,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深入了解纠纷的起因和细节。他充分运用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逐渐消除了误解和偏见,愿意以平和、理性的态度解决问题。
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明确了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感谢刘心乐法官的公正调解,承诺将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此次调解的成功,是司法为民“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深刻体现,亦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