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
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18:09:15 打印 字号: | |

龚丽娜: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法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龚丽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电话:0552-3713369


 
责任编辑:罗正环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