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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16:18:52 打印 字号: | |

2023)皖0303民初5512

 

窦力超

本院受理孟文婧诉被告窦力超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551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十二月二十二

联系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民

史秀峰、邓育青

电话:0552—3713031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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