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平、李广领: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7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552—3713177
张保平、李广领: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47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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