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安徽宅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02 17:09:54 打印 字号: | |

2023)皖0303执3683

安徽宅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胡月与被执行人安徽宅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蚌埠市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皖蚌山劳人仲裁[2022]92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11月9日依法立案受理案件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终结本次强制执行程序。因你去向不明,本院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03执3683号失信决定书2023)皖0303执3683号限制消费令2023)皖0303执3683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自本公告之起三十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曹法官

联系电话:0552-3713527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558号


 
责任编辑:蚌山研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