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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保红

  发布时间:2023-12-26 11:09:32 打印 字号: | |

周保红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保红、李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5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金融团队    

电话:0552-3713130


 

责任编辑:蚌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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