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千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静静与被告蚌埠千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6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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