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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蚌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9 17:17:38 打印 字号: | |

宋辉、刘茂禧:

    本院受理原告张潮阳与被告宋辉、刘茂禧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62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方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552-3713125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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