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保山: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保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3民初6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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