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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以“执前调解”精耕执源治理
作者:曹根超  发布时间:2024-04-10 16:21:5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蚌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执行前调解”工作模式,在执行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力促裁判义务履行在“执前”,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努力变“强制执行”为“主动履行”。


“执前调”即“执行阶段立案前调解”,该工作模式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实现了执行资源优化配置,相较于强制执行,“执前调”系引导当事人执行和解、自觉履行,更有利于化解矛盾,让被申请人不成为实质意义上的“被执行人”。

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执前调”简化了办案程序,缩短了办案期限,能更快地兑现胜诉权益,减轻其诉累。对于被执行人而言,“执前调”避免了强制执行对其信誉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零”执行费用也可以减轻其履行压力。

下一步,蚌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执源治理”工作,推动“执行前调解”工作高效化运行,推动执行案件源头预防,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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