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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丨蚌山区法院开展“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朱籽玉  发布时间:2024-05-16 16:36:0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5月14日下午,蚌山区法院民一庭法官陈维维与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施君一行来到燕山乡司法所,向社区居民宣传彩礼等法律常识,积极营造治理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干警向群众分发了相应宣传册,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应典型案例,向参与活动的群众介绍了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基本原则,彩礼范围的认定方式,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婚礼举办、孕育子女等彩礼返还金额的具体考虑因素。并倡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恋爱观,在择偶时以人品、感情为重,不应过分攀比,过度索取。另外,干警也对村居微法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通过此次零距离普法,加深了群众对高额彩礼不良风俗的认识。下一步,蚌山法院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精准对接基层司法需求,助推移风易俗,倡导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和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责任编辑:蚌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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