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诉讼保全案件中,蚌山区法院快速响应企业诉求,针对企业资产被保全与生产经营紧迫性之间的矛盾,能动司法,创新适用财产保全反担保工作机制,助力市场主体盘活资产、缓解生产经营困难,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基本案情
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新材料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蚌山法院于2024年4月11日立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原告于2024年4月17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或查封被申请人某新材料公司价值90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承办干警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保全民事裁定书,并对被告的银行存款进行保全。2024年4月19日,被告发现其银行账户被查封,因急需用该账户内的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和生产经营,遂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对其银行账户予以解封。
二、工作做法
一是迅速响应企业需求。在接到某新材料公司异议请求后,蚌山法院迅速启动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工作专班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诉求,核实保全情况,明确双方诉争案由、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经济影响评估,以期达到最佳办理效果。
二是充分沟通着力调解。为进一步助企纾困,承办人组织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调解,听取原告诉求及理由。随后,法院主要负责人带队到被告单位实地查看、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并从营商环境的角度释法析理,缓和双方关系,推动双方互谅互让。
三是能动司法创新机制。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蚌山法院在研判后,突破常规,引入财产保全反担保工作机制。即由被申请人新材料公司向法院提供银行保函作为财产保全反担保,法院综合审查银行反担保函的履行力后,作出民事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此举措不仅保障了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释放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帮助企业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