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您了,帮我维护了正义,心里的委屈也终于没了,不知道如何表达谢意,这面锦旗请一定收下。”近日,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崔某来到蚌山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案情要从30块钱讲起。2022年11月,张某到崔某经营的商店购买塑料透明桌垫,价值30元,后因裁剪尺寸问题双方发生口角,互相咒骂,张某甩下狠话,愤愤离开。2023年4月1日,张某在崔某下班必经之路上将其殴打受伤。经医院诊断:崔某皮肤软组织伤、左足第一跖骨骨折。张某因此被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同时,因张某的殴打行为导致崔某受到人身损害,崔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蚌山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赔付崔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4276.51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愿主动履行,于是崔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张某,又主动上门寻找,其名下的三处房产,除一处公寓有租赁外,另外两处都无人居住。于是执行干警从该租户着手,让其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并告知法院已查封该套房产,让其主动联系法院。不久,迟迟联系不上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法院,表示要履行,后经执行干警调解,被执行人张某表示很后悔,并向崔某真诚道歉,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只要30000元,剩余自愿放弃,该案执行完毕。本来30元可以解决的事,最终人受了罪,还赔偿了30000元。
蚌山法院提醒:遇事务必冷静,切莫冲动,否则将为冲动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