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法院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审结了两起行政许可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两件案件均以撤诉方式结案,行政争议均实质性化解。
两件行政许可纠纷案案情相似,被告相同,一件为原告李某、另一件为原告朱某,两人均起诉被告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某房地产公司,要求撤销某规划许可证。承办法官在受理该两起案件后发现,李某和朱某的真实诉求实质上并非要求撤销某规划许可证,而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给李某和朱某经营的商铺造成影响,带来损失,原告和第三人为此争议多年。在审理过程中,两原告多次表示,如果通过本次诉讼不能达到其目的,将会继续通过其他途径主张合法权利。承办法官在积极运用“穿透式”思维,穿透诉讼请求及表面证据,准确把握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积极能动司法,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多轮调解,最终使得李某和朱某分别与第三人达成和解,各方在法庭握手言和,两件案件均撤诉结案,至此,烦恼了李某和朱某多年的“糟心事”终于得以解决。
今后,蚌山法院将持续以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为行政审判工作导向,积极推动能动司法,加强诉源治理,减少群众诉累,切实抓实抓好审判工作,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