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哪位?”我这里是同城快递,我是来送材料的……”怀着疑惑的心情,谷法官的书记员罗磊收到了一个特殊的“快递”—一封已审结许久的案件当事人王某寄来的手写感谢信。
王某是民一庭谷法官办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 原是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从事客服管家工作,公司得知王某患口腔癌后遂口头通知将其调至保洁岗位,王某认为该保洁岗位系公司外包给其他公司,没有明确工资、考勤制度等,于是王某没有同意调岗,继续在客服管家岗位工作,但公司以其在调整岗位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为由将其移出工作群聊。王某虽被移出工作群聊,但因未受公司解聘,故而仍坚持上班工作,并通过拍照片形式打卡。后因为公司未再继续为王某安排工作且停发了工资,王某遂被迫离开公司。离开后,王某向蚌埠市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该仲裁委裁决某公司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加班费。某公司因对该裁决不服,故诉讼至本院。
法院向王某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时,书记员罗磊曾询问王某对仲裁结果是否满意,王某委屈地说不太满意,因为自己患有口腔癌,要治疗,母亲身患疾病,要花钱,自己没有时间、金钱和精力打官司了,治病需要花大量的钱,公司如果给了仲裁裁决的钱,就算了,结果公司还起诉自己,王某说起时情绪越来激动……谷法官了解情况后,开庭时对于案件关键细节询问得非常仔细,判决时对争议焦点一一进行评析,做到每一项说理均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最终判决认定某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王某赔偿金和加班费(延长工时)。后某公司不服,上诉至蚌埠市中院,市中院经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现某公司已经主动履行完毕生效判决的全部内容。
案件审结后,王某向谷法官送来感谢信,并在信中写道 “……因身体不适,所以请原谅我这份迟到的感谢……当时的我,除了病痛的折磨,还有对这份冷酷且现实的社会心灰意冷,一度让我失去了继续治疗下去的信心。……此时的我怀着无比感恩的心情想对蚌山区法院谷雪莲法官表达我真挚的谢意,同时也感谢每一位帮助过我的工作人员,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让我这个弱小的打工人,受到法律的保护。你们帮我的,不仅是追讨到的薪酬,还有我对生活的希望,对未来的向往……”谷法官的书记员罗磊说:“这真诚、温暖的感谢信让我与有荣焉!”
一封小小的感谢信,纸短情深,字里行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的感激,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蚌山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坚持初心和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力争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待!